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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发布时间:2024/7/1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
(2)项目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甸址村兴泰大道185号;
(3)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购置棕榈油毛油、白土、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润滑油等原辅料,购置加热罐、干燥塔、白土定量器、白土调和缸、清油暂存罐、叶片过滤机、蒸馏塔、脂肪酸捕集器、列管冷凝器、白土箱、罗茨真空泵机组、成品油罐、导热油炉、蒸汽发生器、棕榈油毛油预热罐、脂肪酸罐、冷却池、化验设备等;工艺流程:加热搅拌、干燥、脱色、过滤、三级蒸馏可形成年产3000吨棕榈油的生产能力,生产的棕榈油外售用作饲料添加剂。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
(6)建设单位:泰州市海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市海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甸址村兴泰大道185号;
联系电话:13228766638;
联系人:窦军。
3. 项目背景
泰州市海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9日,位于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甸址村兴泰大道185号,主要从事棕榈油的加工生产。棕榈油毛油中自带水分且游离脂肪酸含量较高,若不进行精制则易发生酸败产生异臭。
基于以上棕榈油毛油精制的必要性,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位于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甸址村兴泰大道185号的自有厂房内建设“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204.7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0吨棕榈油的生产能力,生产的棕榈油外售用作饲料添加剂。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设施隔油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场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用于锅炉废气降温降尘全部损耗,不外排;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水用于厂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原料油、脂肪酸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水雾捕集器+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经收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食堂专用烟道排放。白土投料粉尘被密闭收集并自然沉降,溢出的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以上针对性治理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情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餐厨垃圾、食堂废油脂由获得许可的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废活性炭、废碱液、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废导热油、工艺废气处理废油作危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白土、废包装袋、脂肪酸、废滤芯及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PP棉、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2)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和当地规划,拟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确保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控制要求,项目选址周围的环境现状质量尚好,若各项环保设施能如期建成并运转正常,则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环评报告表全本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rsyt15fForhhS-uj4hCNg?pwd=bucc  提取码:bucc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泰州市海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